巴黎公约申请
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地区专利组织(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提出地区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通过具备涉外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目标申请国的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过,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截止2024年5月,巴黎公约共180个成员国。
巴黎公约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巴黎公约国际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
一、选择申请类型
巴黎公约可用于申请两种类型的国际专利:国际申请和外国申请。国际申请是指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申请,选择巴黎公约的国家将按照国际机构的规定处理该申请。外国申请则是指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选择巴黎公约的国家的专利局进行审查。
二、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申请人首先需要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交专利申请。这个申请日将作为后续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日。
三、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权利要求书、摘要和说明书等。这些材料需要满足国际机构和具体国家的要求。
四、递交国际申请
在中国专利申请日起的12个月内(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或6个月内(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
五、国际初步审查
如果选择进行国际初步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格式的正确性。
六、国际报告和书面意见
国际局在初步审查通过后,会生成一份国际报告,列出与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文献。此外,还会提供一份书面意见,对国际报告中列出的相关文献进行评论。
七、选择国家/地区进行专利审查
申请人需要根据国际报告和书面意见,选择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或地区进行进一步的专利审查。
八、国家审查
进入国家审查阶段后,各个国家的专利局会根据自己的审查流程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工业适用性等。
九、费用支付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包括国际申请费用、国际初步审查费用以及各国专利局的审查费用等。
巴黎公约专利申请与PCT专利申请的差异
巴黎公约国际专利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请文件
1.说明书:详细描述发明的结构、操作、功能和优势。
2.权利要求书:明确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和特征。
3.说明书附图(如果适用):提供发明的图形表示,帮助理解其结构和操作。
4.摘要:简要概述发明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5.摘要附图(如果适用):提供发明的图形简要表示。
二、申请信息
1.申请人及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
2.申请的国家列表:列出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所有国家。
3.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和电子邮件等。
三、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要求优先权)
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提交。具体提交期限可能因国家而异,例如,在中国申请后,需要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或6个月内(对于外观设计)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1.委托书:如果专利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副本及代理人资格证明。
2.护照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个人或公司)。
3.小规模实体陈述书(如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的中小企业,或非营利性团体,这在某些国家可能是必要的)。
4.宣誓书及委托书(根据具体国家的要求而定)。
五、格式和翻译
所有的申请文件需要按照目标国家的格式要求进行准备。
如果文件不是用目标国家的官方语言编写的,需要提供官方语言的翻译件。
以上是巴黎公约国际专利申请所需的主要材料,更多具体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具体案件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