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服务

商标许可

商标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权利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商标许可类型

独占使用许可

        定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商标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商标权人自己也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特点:被许可人享有独占权,商标权人在此期间内不能使用。

排他使用许可

        定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商标权人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商标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在该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特点: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共同享有使用权,但排除其他第三方。

普通使用许可

        定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特点:商标权人保留广泛的权利,可以同时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

商标许可申请流程

一、前期准备

      确定许可方式;协商许可条款

二、签订商标许可合同

       起草合同;合同审核;签订合同

三、商标许可备案

       准备备案材料;提交备案申请;商标局审查;备案公告;领取备案证明

四、后期管理

       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商标许可申请材料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商标许可合同

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商标图样

        提交商标图样,确保图样清晰、具体、可辨识。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如果是个人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如果是企业申请,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委托书

        如果商标许可申请是由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证明代理人有权代表申请人进行商标许可申请。

七、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涉及人物肖像,应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如需享受优先权,应提供原申请的证明文件。

八、费用支付证明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支付相关的申请费用,提交费用支付证明,确保费用已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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