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商标转让形式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一是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二是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主要是因行政命令而引起的财产流转计划和行政。 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一、准备商标转让所需文件二、提交申请三、商标局受理审查四、商标局公告五、核准转让六、领取证书注意事项: 1.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注册商标后,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4.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转让商标的名称、转让商标的注册号和转让商标的类别等具体内容。 商标转让申请材料 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二、《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三、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四、特殊证明材料 1. 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 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