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的遴选标准、推荐程序、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内容,为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入库遴选及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指导。
据悉,印发《管理办法》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和《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中对知识产权检验鉴定机构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明确鉴定机构遴选标准。《管理办法》指出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成立年限、注册资本、鉴定工作经历、专业人员配置、管理体系以及法定代表人资质等,明确遴选工作相关工作流程,强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被推荐机构的评审、公示以及入库机构的公布工作。
细化鉴定机构遴选程序。《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鉴定的定义及涉及的具体领域,强调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遴选及管理,明确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遴选管理的定位,规定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鉴定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遴选工作,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范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不仅对推动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合肥创新发展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合肥市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协同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合肥晚报